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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所需的机电设备的安全事项

发布时间:2015-04-25 浏览次数:909
(1)工作必须检查机械、仪表、工具等,确认完好方能使用。
(2)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: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,不得在运转中修理。
(3)使用电动工具必须随时注意线路的情况,不准电线有结扣或扭动。
(4)禁止施工人员自行敷设或拆除临时用电线路,必须由负责临时电的专业电工进行。
(5)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,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: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,并设置漏电保护开关;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断电加锁或专人监护。
(6)禁止沿地敷设电线,手持电动工具一律使用橡皮电缆线,并应加设触电保险器。
(7)已通上电流的焊把严禁挂在钢架上或设备上,以免伤人或损伤设备。
(8)电动工具不准在摇摆的梯子上使用。
(9)使用手锤不得戴手套。锤柄、锤头不得有油污,打大锤时.甩转方向不得有人。
(10)移动的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,在潮湿场所名金属各器内工作时,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.禁止将220伏照明电线作为临时灯线随身携带或作行灯电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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